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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第五分局联合召开药品零售企业座谈会
2023-02-17 09:12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审核人: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秩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月16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药监局第五分局召开药品零售企业座谈会。会议由市药物警戒中心主任董芳主持,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涛,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曹丽霞,省药监局第五分局副局长杨斌、四级调研员任向锋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药监局第五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1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负责人、质量管理人,5家零售药店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

会上,企业代表分别汇报了药品质量管理及供应情况,就全市药品经营环节质量管理、优化消费环境提出了意见建议,共同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市药品经营企业疫情以来为全市疫情防控所做的诸多努力以及作为“哨点”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并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继续打击非法,支持合法,参会的各个企业要继续发挥药品规范经营的“领头雁”作用,示范带动,与监管部门形成合力,更好营造安心、放心的药品消费环境。

会议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当前药品安全现状,增强药品经营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二要保障药品供应,自觉提高警觉性,备足抗疫所需的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物以及医用口罩、消毒用品、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等物资;三要规范药品拆零销售,建立健全药品拆零质量管理制度和销售操作规程,配备药品拆零所需的场所和工具,做好拆零销售记录,主动提供药品说明书信息,并做好用药指导等工作;四要规范药品网络销售,严格执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按照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销售,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不得在零售药店线上线下销售新冠抗病毒小分子药物,也不得在互联网医院开具处方销售;五要加强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于2023年3月31日前在追溯体系中完成基础信息的维护,并对追溯数据进行采集与上传;六要加强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严防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曲马多片、氨酚曲马多片以及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依托咪酯注射剂出现滥用;七要保证药价稳定,坚决杜绝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发生。

与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自觉履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保证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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